格德资讯 | 某大额民间借贷案:成功驳回400万还款抵扣抗辩,2400万诉请全获支持
导读
福田马延律师代理某夫妻分案起诉的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李某某案案号:(2018)粤1971民初****号、卢某某案案号:(2018)粤1971民初****号),成功驳回被告关于400万元还款抵扣本金的抗辩,两案合并开庭审理,合计2400余万元本息诉请获得法院支持。该系列案涉及夫妻分别出借、被告交叉还款、多笔借款本息抵扣顺序等复杂争议。马延律师通过梳理两案银行流水、借款借据、还款凭证等证据,清晰界定了400万元款项的性质,证明该款项系偿还女方案件的利息,而非男方案件的本金。法院采纳了马延律师的意见,两案合计判决支持我方2400余万元。该案展示了福田马延律师在大额民间借贷、复杂账目梳理及交叉案件代理中的专业能力与证据分析技巧。
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往往涉及多笔借款、多次还款、交叉转账等复杂问题,对律师的证据分析能力和账目梳理能力提出极高要求。福田马延律师代理的某夫妻分案起诉大额民间借贷案(案号:(2018)粤1971民初****号、(2018)粤1971民初****号),就是一起典型的复杂民间借贷系列纠纷。
一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某与原告卢某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甄某某因资金短缺,分别向夫妻二人多次借款。其中,李某某向被告出借多笔款项,合计本金450万元;卢某某向被告出借多笔款项,合计本金1250万元。被告分别向李某某、卢某某出具了多份《借款借据》,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了部分利息,未偿还本金。因两笔借款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夫妻二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某起诉的案件案号为(2018)粤1971民初****号,卢某某起诉的案件案号为(2018)粤1971民初****号。两案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并进行了合并开庭审理。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其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分四笔向原告账户转账共计400万元,该400万元应作为本金予以抵扣。
二
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包括:涉案400万元还款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偿还男方案件的本金,还是偿还女方案件的利息?在多笔借款和多次还款交织的情况下,还款的抵扣顺序应如何确定?双方约定的月息2.5%及逾期利息1.8%是否受法律保护?
三
代理策略
福田马延律师接受两原告的共同委托后,面对被告提出的400万元本金抵扣抗辩,迅速梳理了全案证据,制定了以下代理策略:
第一步:梳理借款事实,构建完整证据链。 马延律师将两案中李某某和卢某某的转账记录、借款借据、还款流水逐一整理。虽然男方案件的《借款借据》载明本金为300万元和150万元,但马延律师根据银行流水核实,第一笔实际出借本金为292.5万元(预扣了首月利息)。女方案件的借据金额也与实际转账金额一一对应。马延律师指出,原告提交的借据原件、银行流水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两起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第二步:分析交叉还款性质,驳斥抵扣抗辩。 被告主张其在2017年5月27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9月4日、2018年3月26日支付的四笔100万元(合计400万元)是偿还男方案件的本金。马延律师通过对比两案的还款记录和交易习惯发现:
首先,按照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借款人归还本金后会收回借据原件。但本案中所有借据原件仍在原告处,被告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从未主张要回原件,不符合常理。
其次,被告的还款存在向夫妻双方账户交叉转账的情况,不能单纯以收款账户的户主来区分偿还哪一笔借款。
再次,被告在2017年5月27日支付第一笔100万元时,已欠女方案件巨额利息,双方口头约定先归还女方案件的利息。
马延律师据此主张,该400万元应认定为偿还女方案件的利息,而非男方案件的本金。
第三步:主张合法利息,精确计算本息。 针对借款利息,马延律师指出,双方在借据中约定的月息2.5%在2015年9月1日之前符合当时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后的利息,原告主张按月息1.8%计算,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计算最终欠款时,马延律师严格遵循"先息后本"原则,将被告已支付的款项优先抵扣利息,再抵扣本金,确保账目清晰、合法合规。
第四步:利用合并审理,打破被告的混淆策略。 被告试图利用夫妻两人分案起诉的特点,将还款往男方案件上靠拢。马延律师在两案合并庭审中,清晰界定了两起借贷关系的独立性,同时指出夫妻出借资金的关联性,最终让法官采纳了"按借款到期先后顺序,先息后本"的法定抵扣规则。
四
最终结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马延律师的代理意见。在李某某案(案号:(2018)粤1971民初****号)中,法院认定被告尚欠李某某2014年6月30日借款的本金335710元及利息,尚欠2014年4月10日借款的本金2925000元、利息495000元及后续利息。
法院驳回了被告关于400万元抵扣本金的抗辩。在卢某某案(案号:(2018)粤1971民初****号)中,法院认定被告已偿还了部分利息及本金,判决被告向卢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利息5960700元,并支付后续利息。两案合并计算,原告夫妻二人的本息诉请合计约2400万元,均获得了法院的依法支持。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五
启示
本案为出借人处理大额、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以下启示:规范留存证据:夫妻双方分别出借款项时,应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并通过各自账户转账,保留好借据原件。明确还款性质:在存在多笔债务时,收到还款后应及时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中明确该款项偿还的是哪一笔债务、是本金还是利息,避免日后混淆。
警惕交叉转账:本案中被告利用向夫妻不同账户转账的方式制造混乱。出借人应保留完整的银行流水,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财务对账。专业律师介入:大额借贷纠纷涉及复杂的利息计算和证据规则,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有效梳理账目,破解对方的抗辩策略。
六
本地化提示
在广东东莞及深圳等大湾区城市,民间借贷活跃,大额借贷纠纷频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极其看重银行流水与借据的对应关系,以及还款抵扣的先后顺序。马延律师建议,出借人在遇到大额借款逾期时,应尽早委托律师梳理证据,对于夫妻共同出借但分案起诉的情况,应注重案件之间的关联性,必要时申请合并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福田马延律师在本系列案中展现了出色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复杂的账目梳理能力,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2400余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如果您在深圳福田或大湾区遇到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可联系马延律师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