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德律师事务所
深圳本土老牌律师事务所
王思纯律师
王思纯律师,成长于军人世家,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系广东格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格德刑事司法研究院院长,执业9年。

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民刑交叉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侵占、诈骗、帮信、掩隐犯罪辩护案件,带领团队办理了数千起刑事案件,数百起案件取得了取保候审、撤案、不起诉、无罪、罪轻改判的显著成果。

多次接受深圳卫视《第一现场》、深圳广电集团《约见大律师》、《深法君》、龙岗电视台《众创TV》等媒体的专访。
·广东格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格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典型案例


经济犯罪类

· 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于某作为某P2P平台高管,被深圳市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数亿元,后被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辩护,最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处理。

· 帅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安部督办的MBI平台特大传销案,涉案金额数亿元,被检察院以主犯进行起诉,量刑建议六年六个月,最终在审判阶段打掉主犯身份,以起刑点五年量刑,减少刑期一年六个月。

· 王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2年,经过格德律师团队辩护,成功将刑期降至3年。

· 崔某合同诈骗案,崔某通过签订合作合同诈骗并挪用款项数额高达45万元,经一审辩护,最终判三缓五。

· 唐某诈骗案(股票类),取保后终止侦查。

· 张某等人诈骗案,经辩护,二审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王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六合彩),涉案金额3000万,到案人员6人,对当事人王某进行撤案处理,其余缓刑。

· 魏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3000万,帮助其取保候审。

· 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涉案金额150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

· 张某非法经营案(电子烟),涉案金额50万元,经辩护,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

· 孙某操作证券、期货市场案,经辩护,帮其打掉主犯身份,最终获得缓刑。

· 深圳市某贸易公司、詹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案,指控逃税金额300余万,认定14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为帮信罪当事人二次取保并撤案。当事人受骗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与身份信息被捕,格德律师为其于深圳、河南两地取保并撤案。

· 黄某伪造公司印章案件,在侦查阶段为其取保候审。

· 为帮信罪当事人争取无罪。某个体经营店主于顾客付款时以接收转账的方式误收赃款,后被拘留,格德律师为其成功取保并争取无罪。

· 黄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30余万,为其取保候审,最终判处缓刑。

· 2024年度,数十起帮信、非法利用信息、掩隐、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均在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的结果。

· 李某涉嫌赌博罪,为其辩护,最终公安做出撤案决定。


职务犯罪类

· 某公职人员被控受贿案,为其二审辩护,最终获得免于刑事处罚。

· 王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起诉金额2700万左右,认定金额150万左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涉案金额600余万,法定刑五年以上,最终认定金额13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深圳某村董事长林某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1400余万,建议量刑十五年,最终认定仅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某公安局长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开设赌场罪一案,成功为其减轻处罚。

· 李某、王某职务侵占案,两位当事人分别担任公司财务、业务主管,为两位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对其撤案处理。


侵害人身权利类

· 于某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审查起诉阶段认为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 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经辩护,刑事和解不起诉。

· 詹某涉嫌强奸罪案,法定刑三年以上,审查起诉阶段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 范某涉嫌强奸案,范某与情人发生性关系,后被报案强奸,由深圳市龙岗分局立案侦查,经过分析证据、申请调查取证,成功在检察院争取不予批准逮捕。

· 某公安民警被控故意伤害,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其他类

· 李某等多人组织卖淫罪案,建议量刑五年以上,改定介绍、容留卖淫罪,多人均判处二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 张某敲诈勒索案,经辩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 张某危险驾驶案,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 李某伪造公司印章、行贿案(两罪),经辩护获缓刑判决。

· 詹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经辩护取保候审。

· 某串通招投标案,经辩护,获缓刑判决。

· 高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件,经辩护,获缓刑。

· 王某盗窃案,经辩护,附条件不起诉。

· 林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起诉,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事控告类

· 深圳市某公司研发主管李某涉嫌收受供货商现金60余万元,接受公司委托进行内部调查、证据收集,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东莞某公司股东职务侵占案,代理公司进行刑事控告, 最终该股东退赔300余万元。

· 杜某诈骗案,接受受害人李某委托,对合作方杜某进行刑事控告,最终帮助委托人追回款项180余万元。

· 张某诈骗案,接受受害人金某委托,就张某销售假黄金骗取钱款400万一案进行刑事控告,最终张某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帮助委托人追回钱款200余万元。

· 李某委托某知产公司注册商标被诈骗案,控告后双方达成和解,商标代理公司退还委托人服务款项。

· 叶某投资虚拟货币被诈骗案,涉案金额3700余万,代理其进行刑事控告,抓获幕后主犯及u商共7人,挽回损失1500余万。

· 吴某、李某等五人抢劫、故意杀人案(主犯涉十起命案,20年前“内江杀人狂魔案”),担任被害人代理人,主犯判处死刑,从犯原量刑建议12年改判无期徒刑。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民刑交叉领域,尤其擅长经济犯罪、职务侵占、诈骗、帮信、掩隐犯罪辩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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