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的诈骗金额,涉案数额已达到巨大标准,这是否意味着争取缓刑已然无望?格德律师事务所就代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一份金额上亿元的银行凭证摆在面前,远比说破嘴皮子更能吸引人“投资”。
而崔亮就利用了这样的心理。2019年,他通过一份伪造的100余亿元的银行凭证,谎称自己能为被害人黄胜涛、林谦的工程项目提供600亿元的形象资金,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一份资金合作协议书。签订协议后,黄胜涛通过现金、微信、银行卡等方式向崔亮转账累计45万元的前期款项,均被崔亮挪作他用。渐渐地,黄胜涛发现了不对劲,在他屡次催促下,协议书上所承诺本应到账的资金迟迟没有消息,黄胜涛这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遂选择向警方报案。
从以往类似的案例来看,此数量的诈骗金额足以使被告人崔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甚至更高,但从崔亮在立案前后积极退赃退赔,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来看,最终的判决结果仍有可减轻的余地,甚至能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格德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王思纯、方颖燊在接到委托并认真研究了案情后,积极协助被告人崔亮及其家属配合工作、退赃退赔而取得了被害人黄胜涛的谅解。同时,办案律师在检索证据的过程中也注意到,崔亮在立案前后曾退赔黄胜涛一部分金额,实际诈骗金额低于立案时认定的45万元,律师分析认为,整体涉案金额宜调整为32.05万元,这是影响判罚轻重的重要因素。综上,格德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崔亮作罪轻辩护。
最终,法院采取了格德律师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案的判决,让本应将在监狱中改造三年的崔亮,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反思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体现了格德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度。
-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相关资料:本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