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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一时心软当“挂名法人”却面临高额债务且限高,格德助当事人涤除全部登记事项。

发布日期:2026-03-16 17:53:44   作者 :格小德    浏览量 :17
格小德 发布日期:2026-03-16 17: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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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当事人在同乡聚会中结识了一位朋友(下称“被告”)。彼时当事人正急于寻找工作,被告得知后,顺势向其介绍了一份外地的客服工作。出于对同乡的信任,当事人未作过多考量,便动身前往外地到岗就职。


入职仅数日,被告便以自身收款码出现问题为由,向当事人提出以其名义注册一家公司,并由其暂时担任自然人独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同时承诺后续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任何麻烦。考虑到自己刚入职不久,当事人担心拒绝这个请求会失去工作,加之身处被告安排的工作地点,孤立无援之下,当事人虽有顾虑,最终还是答应了这一要求。


随后,在被告的全程手把手指导下,当事人一步步完成了登记软件下载、线上企业设立等全部流程,期间产生的所有注册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手续办结后,该公司正式成立,当事人被登记为公司100%持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与总经理。但正如被告此前承诺的那样,这仅仅是一家以当事人名义注册的“空壳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等核心证照,自设立之日起便全部交由被告保管,公司的一切经营决策、日常事务,当事人自始至终都未实际参与,也从未享有过任何相关权利。





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事人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公司成立后不久,当事人偶然发现,该公司涉及大量行政投诉及司法诉讼案件,意识到自身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后,当事人多次找到被告,强烈要求其尽快变更自己在公司的全部登记信息,或直接注销公司。可此时的被告,早已没了当初劝说当事人注册公司时的热情,面对当事人的反复质问,始终以各种借口搪塞推诿,拖延办理相关手续。



期间,当事人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告知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需配合处理相关事宜,这让当事人更加焦虑,再次催告被告办理公司注销。被告见状,谎称将于下个礼拜完成全部注销流程。可当事人等来的,并非公司注销的通知,而是法院寄送的相关法律文书。眼见事态愈发严重,被告索性撕破伪装,不再回复当事人的任何信息、拒绝接听当事人的任何电话。由于公司长期管理混乱、运营陷入停滞,连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当事人在无奈之下,只能自行离职。


离职后,这件事成了压在当事人心头的一块巨石。为了解决此事,当事人辗转多次联系被告,却在期间得知被告已因其他案件被公安机关逮捕。被告被逮捕后,当事人彻底失去了联系渠道,而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公章等物件均在被告手中,当事人无法自行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随着事态持续失控,该公司未缴行政处罚款达20万元,涉诉案件已累计十余起,总对外债务金额近46万元。而作为公司独资股东,当事人需承担该处罚款及债务;且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当事人还被法院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此时的当事人追悔莫及:若是当初能坚定拒绝被告的请求,也不至于落到如此境地。


在家人的陪伴下,当事人来到了格德律师事务所咨询。在得知通过法律途径可涤除其相关登记事项后,当事人心中希望的火苗再度复燃,遂委托格德律师事务所处理此案。


在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马延主任律师、王思纯主任律师组织了办案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重点围绕着“当事人仅为名义上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未享有任何权利、未履行任何职责”这一核心,指导并协助当事人整理了证据材料,包括:被告介绍工作、指令其注册公司、当事人催告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告向当事人支付公司注册费用、工资转账记录,企业信用报告及相关涉诉文书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佐证了当事人的“名义股东、法人”身份。


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结合整理好的证据,清晰阐述我方观点。由于被告并未到庭,法院当庭致电被告核实相关情况,被告认可其借用当事人名义注册公司,亦承认曾承诺一周内办理公司注销却未履行,但否认自己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试图规避自身责任。虽被告否认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我方提交的证据足以全面有力地驳斥其辩解。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当事人仅为该公司的名义股东、名义法定代表人、名义财务负责人及名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公司设立以来,未享有任何股东及高管相关权利,亦未履行任何相应职责,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涤除当事人作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全部登记事项



判决生效后,律师团队持续跟进,全程协助当事人办理各项涤除手续,顺利完成了全部登记事项的变更。至此,当事人因公司涉诉所面临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得以解除,同时,因其股东身份已涤除,当事人无需再承担该公司20万元的未缴罚款及近46万元的对外债务。这场困扰其许久的无妄之灾终于画上了句号,当事人也得以回归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本所


相关资料:本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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