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一名长期在深圳务工的青年,初中毕业后便早早步入社会打拼。性格忠厚朴实的他十分看重同乡情谊,在闲暇时间,常会与同乡的亲朋好友相聚。在一众同乡之中,当事人与自幼一同长大的表弟关系最为亲近,平日里一有空,便会前往表弟住处串门。
今年年初,当事人照常拜访表弟时,偶遇表弟及与表弟朋友同行的三名女生。由于几人皆是同乡,且曾经在湖南老家有过一面之缘,很快便相处了起来。而其中一名女生与当事人格外投缘,两人经过半个月左右的相处,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确定恋情后,二人开始共同生活。就这样,直至年前,当事人一直依靠日结零工维持生活,收入大多用于两人的日常开支,日子虽平淡但也安稳。在春节结束后,为了让这段感情有更稳固的物质基础,当事人打算前往东莞谋求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女友得知后当即决定陪同前往,希望一起共同奋斗。值得一提的是,在两人相处期间,女友从未告知其真实年龄,仅提及自己外出务工多年,曾在餐馆从事后厨等服务类工作。结合女友成熟的言行举止与打扮,当事人始终没有产生怀疑,一直认定两人人年纪相仿。
正当感情与生活渐渐步入正轨,一场令当事人始料不及的意外发生了。
某日,派出所突然电话传唤当事人接受调查,满头雾水的当事人到案后,竟被警方以涉嫌介绍卖淫罪拘留。经警方告知,当事人才知晓,当初相识的女友及另外两名女生均为未成年人,且其女友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在隐蔽场所从事卖淫活动。
因此,警方经立案侦查,结合当事人与涉案人员的往来,依法对当事人传唤调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突如其来的打击令当事人无比震惊。虽然他再三辩解,自己从未收受任何不正当款项,对女友的真实年龄、工作完全不知情,也从未参与任何介绍卖淫的相关行为,但依据法律规定与办案流程,其仍需被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很快,当事人家属就得知了当事人被拘留的消息。一家人从来都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如今突然面对亲人涉刑,从未接触过刑事案件的他们完全不懂办案流程,也不清楚如何应对。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当事人家属委托了格德律师事务所。
了解了当事人的遭遇后,王思纯主任律师、马延主任律师高度重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组建律师团队启动案件办理。
律师团队首先结合当事人家属提供的初步信息,对案件整体情况进行了评估与分析,并指导当事人家属通过线上渠道完成顾送款预存,保障了当事人在看守所内的基本生活需求。
随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期间,律师团队与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具体细节,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不仅向其释明涉嫌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还特意向其转达了家属的关心,缓解了当事人焦虑不安的情绪,增强了其配合办案、等待公正处理的信心。


在完成会见后,律师多次与办案机关对接,调取案件的卷宗材料,重点核实当事人是否存在获利行为、是否知晓涉案女孩未成年身份、是否有自首情节等事实。经分析,律师团队认为当事人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提出了以下观点:
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无任何获利行为,当事人所处的社交圈本质上是一个基于同乡、亲友关系的社交圈,其与涉案人员均为亲戚朋友关系,所有的往来都是圈内的日常活动,并非出于营利目的,未收取任何不正当钱财。
当事人与涉案女孩是正当的情侣关系,对其未成年身份完全不知情。在对方从未告知真实年龄的情况下,其化妆打扮、谈吐及自述曾打工的社会经历,均让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对方已成年。因此,当事人主观上完全没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故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小。
当事人在接到民警电话后,没有逃避,而是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不仅诚恳配合调查,还主动交出手机及密码,如实供述所有情况,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在深圳打工虽不稳定,但具有稳定的务工倾向,且在老家有固定住所,其家属愿意作保证人并缴纳保证金。同时,案件的各类客观证据已被警方固定,此时变更强制措施完全不会影响案件的后续侦查与审理。
据此,律师团队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案件进展。
经充分审查,公安机关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当事人得以释放,顺利走出看守所。在得知这一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后,当事人家属激动不已。
尽管目前案件尚未完结,但整体走向已趋于明朗,案件前景向好。后续,律师团队也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配合案件侦办,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案件结果。
-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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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取保候审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