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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因入驻商家冒用知名品牌字号宣传,平台遭连带起诉,格德助平台方成功驳回承担侵权连带赔偿诉请。

发布日期:2026-06-25 10:28:24   作者 :格小德    浏览量 :3
格小德 发布日期:2026-06-25 1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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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客户是一家主营商家信息展示服务的平台企业。2021年,客户意外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传票显示,国内某知名家电品牌企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客户及平台内一名入驻商家共同起诉至法院。令人费解的是,客户本身从未涉足家电行业相关业务,与家电品牌运营、家电售后维修等领域均无关联,怎会无端身陷诉讼?


而整场纠纷的导火索,正是平台内的这名入驻商家。


原来,该商家自2017年起正式入驻平台,其工商经营范围虽包含家电安装与维修服务,但始终未取得该知名家电品牌的任何官方售后授权资质。为博取流量以招揽更多家电维修客源,商家在其平台店铺页面中,大肆使用以该知名家电品牌字号为前缀的宣传话术,包括“XX售后”“XX厂家售后”等极易混淆的字样。


不仅如此,当消费者在平台检索“XX售后”关键词时,这家无任何官方授权的商家店铺,赫然位列搜索结果第三位。一般的消费者难以甄别资质真伪,就极易将该商家认定为品牌官方定点维修网点。一旦消费者接受了该商家的维修服务,就可能遭遇维修报价虚高、维修工艺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贬损了该家电品牌的市场口碑。


因此,基于上述侵权事实,该家电品牌企业在完成取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不仅要求该入驻商家立即停止冒用品牌专属字样的虚假宣传,同时主张,平台作为营利性的信息发布与流量展示平台,未尽到严格的商家资质审核义务,放任该宣传内容借助平台流量传播,客观上为商家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提供了助力,应当与侵权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面对突如其来的起诉,客户在第一时间便采取了补救措施:在收到侵权链接的当日,平台立即删除了全部侵权宣传网页,下架违规内容;次日,平台工作人员还主动联系到涉事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明确告知其侵权事实,督促其整改合规。


无奈的是,案件的诉讼程序仍在推进中。随着开庭日期临近,一旦案件败诉,平台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化解本次纠纷,该平台随即委托了格德律师事务所。


在接案后,马延主任律师、王思纯主任律师迅速组建了办案律师团队。经过对案情的初步研究,律师团队针对平台是否已尽合理管理义务是否存在帮助侵权的主观过错两大争议焦点,开展证据梳理与固定工作。


律师团队首先对平台官网公示的《服务协议》《网站法律声明》等文件完成了取证留存,公示文件载明,平台入驻商家需对自身自主上传的图文宣传内容、服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明确了平台与入驻商家的责任边界。



同时,律师团队调取了涉事商家的入驻档案,核查该商家入驻平台时的资质材料,证明平台已依规完成入驻初审流程。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涉事商家因后期未续费,早已成为平台过期会员,且平台自始至终未对该店铺开展任何主动推广行为,店铺内所有涉侵权的宣传内容,均由商家自主编辑、上传、发布,这也充分佐证平台并未直接实施任何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律师团队固定了平台在收到侵权链接后快速止损的证据,证实平台在知晓侵权线索后,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有效阻断了侵权损害进一步扩大。


根据所整理的证据材料,律师团队提出以下观点:


  1. 我方只是提供第三方信息展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站内所有宣传内容全部由入驻商家自主上传编辑,平台不会参与商家和消费者的线下交易,不存在直接实施侵权的行为;

  2. 平台已经履行事前提醒和资质审查义务,网站公开《网站法律声明》,明确标注平台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会员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商家入驻时平台均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完成初审,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经营者的管理要求;

  3. 平台在全站搭建了公开便捷的投诉举报机制,能够及时承接各类权利人的维权诉求;

  4. 涉案商家内容实际由合作的另一公司对接发布,且平台在收到通知当天,就第一时间删除全部涉嫌侵权的商家链接,次日同步通知商家法定代表人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原告在起诉前从未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从未知晓侵权内容,自然不存在明知侵权行为而放任侵权的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平台方没有主观过错,亦无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遂驳回了原告要求平台方承担侵权责任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请。然而,面对该主张不被支持的情况,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律师团队并未松懈,整理提交了平台方过往在收到投诉后的处理记录证据。







基于我方一审中提出的观点,律师团队补充完善了二审抗辩意见:


  1.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平台对每条宣传内容核验品牌授权,不能随意抬高平台注意义务标准;

  2. 涉案商家页面全部宣传内容由合作方上传修改,平台无权擅自改动商家页面,单家商家每年仅缴纳极低服务费,平台并未从商家线下维修交易中获取任何收益,不存在依靠侵权内容牟利的情形;

  3. 平台全网站点页面底部都显著标注侵权举报渠道,过往的客户要求或权利人投诉均能做到快速处理,完整留存的客服沟通记录足以证明投诉机制真实有效;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权利人提前发送有效侵权通知、平台收到后未及时处置。本案原告始终未提前投诉,平台仅在收到通知后才知晓侵权事实,当日便删除全部链接,及时采取法定补救措施,无需对侵权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平台方已全面履行事前审核、事后止损的义务,主观上无侵权过错,客观上无协助侵权的行为,不构成帮助侵权,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上诉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最终,在格德律师的代理下,本案一、二审均全面胜诉,客户成功规避了连带赔偿风险,作为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本所


相关资料:本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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