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是一位72岁的退休教师,自老伴去世后已独居多年,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通过某交友平台认识了离异多年的李叔。两人在微信上相谈甚欢,不久便发展为了以男女朋友相称的关系。虽是如此,但因为两人距离较远,所以一直未曾谋面。随着感情的升温,李叔开始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张阿姨提出借款请求。出于对李叔的信任和对未来的憧憬,张阿姨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陆续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李叔提供了接近六位数的借款,其中的大部分款项都是张阿姨自己的存款,有一部分甚至是张阿姨通过向朋友借款继而出借给李叔,足以见得张阿姨对李叔的信任程度。
然而,如此的信任却似乎只是一厢情愿。每当张阿姨提及还款事宜,李叔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逐渐减少了与张阿姨的联系。张阿姨深感不安,多次尝试沟通无果后,她咨询了格德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格德律所代理其处理此案。
王思纯、马延律师及团队了解相关案情后,首先收集了所有与张阿姨借款给李叔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在相关的证据材料中,律师团队也注意到李叔曾经在某笔借款的基础上向张阿姨出具过一份《借条》,这是支持张阿姨拿回欠款的有力证据。随后,律师团队指导与协助张阿姨统计了完整的借款总金额并整理了相应转款凭证,再通过微信发送给李叔,得到了李叔对欠款总额与真实性无异议的答复,且再次约定了还款时间。在超出约定的还款时间后,格德律师代张阿姨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李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张阿姨提供的证据链完整,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及借款事实,遂依法判决李叔限期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本文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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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本案判决书